各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物业服务企业:
为提高我市物业管理水平,全面构建和谐社区,按照《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物业服务示范居住物业考核标准(试行)>和<河南省物业服务示范公共物业考核标准(试行)>的通知》(豫建房管﹝2016﹞39号),市局决定组织开展2017年度安阳市物业服务优秀项目考核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参评项目符合城市规划建设要求,配套设施齐全;
(二)参评的住宅小区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入住率或使用率达80%以上,业主满意率达90%以上;工业区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使用率达60%以上,别墅2万平方米以上,大厦2万平方米以上。
(三)市区申报的小区应获得“星级”称号一年以上;
(四)申报项目消防系统验收合格;
(五)申报项目有完整的承接查验资料;
(六)管理该项目的物业服务企业无重大责任事故和无有严重影响的上访事件发生;
(七)未发生经行业主管部门确认属实的有关物业费、服务质量等方面的重大投诉。
二、申报材料
安阳市物业管理优秀项目达标申报表。
三、考评验收程序
对申报物业管理优秀项目的达标考评,主要采取观看项目视频展视、听取项目经理汇报、查阅项目资料、公共设施设备检查、现场检查、征询意见(业主委员会、业主和社区)以及综合评分的方法进行。
1、物业服务企业在自查的基础上填写《安阳市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达标申报表》(见附件), 7月8日前向所在辖区房地产管理主管部门申报。
2、县(市)区房产主管部门负责对申报项目的初审,7月22日前将初审合格的项目上报市局物业管理科。
3、市房产管理局负责组织专家评审组对申报项目进行考评验收。
四、评分标准及评分细则
根据《河南省物业服务示范居住物业考核标准(试行)》和《河南省物业服务示范公共物业考核标准(试行)》进行评分。申报项目评分值不得低于85分。
五、几点要求
(一)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提高对创优活动的认识,积极做好申报工作,通过开展创优工作,努力打造企业品牌,不断提高企业的服务质量和水平,进一步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
(二)参加创优的企业要制定创优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高质量开展物业管理项目创优活动,要认真对照《标准》进行自检,佐证材料内容详实,装订规范。
(三)各县(市)区房地产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好申报项目的初审推荐和验评工作,要以此为契机推动辖区物业管理整体水平。
(四)申报表使用A4纸打印,一式三份。
2017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