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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房〔2017〕149号57365.com关于物业管理招投标专家评委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了加强我市前期物业管理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提高物业评标水平,促进前期物业招投标市场公平竞争,经研究决定,对物业管理招投标专家评委库重新建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物业管理招标投标专家评委,应当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物业管理相关业务知识,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身体健康,清正廉洁,年龄在30岁至60岁之间,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取得物业管理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8年以上,担任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或物业项目经理,具有两种以上类型的物业项目管理工作经历,现物业管理面积不低于20万平方米;

    (二)取得物业管理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6年以上,担任企业负责人或物业项目经理,具有两种以上类型的物业项目管理工作经历,现物业管理面积不低于20万平方米;

    (三)从事物业管理工作15年以上,担任企业负责人,具有两种以上类型的物业项目管理工作经历,工作经验丰富,在物业行业起骨干作用;

    (四)有关学者、相关部门的领导或对物业管理有突出贡献者,经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可以聘任为物业管理招投标特邀评委。

    二、报名办法及所需资料

    (一)申报资料

    1、填写《安阳市物业管理招投标专家评委申请表》;

    2、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3、从事物业管理年限证明材料;

    (二)报名办法和时间

    1、申报人将申报资料于 201712 10日前报所在的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

    2、各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对申报资料进行经审核,在20171231日 前将审核合格的申报人名单(附申报资料)报市局物业科。

    三、评委专家的产生程序

    1、本人自荐或单位推荐,且经所在辖区物业主管部门审核;

    2、通过相关培训考试合格;

    3、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确认。

    四、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和个人务必按时申报,过期不再受理。

    (二)提交的有关资料内容要真实,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取消申报资格。

 

    附件:

         安阳市物业管理招投标专家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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