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告知书 (四)
发布日期:2016-04-21
申请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告知书 (四)
--资质证书记载内容变更
一、变更事项及时间要求
企业的名称、法定代表人等资质证书记载内容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办理变更营业执照变更手续后30日内,到原资质审批部门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
(一)办理法人变更手续需提交的材料
1、《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变更资质申报表》一式三份(该表可从河南省物业服务企业综合监管平台在线打印)
2、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收原件,提交复印件)
3、变更后的营业执照;(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4、法人任期以来的财务报表;(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5、董事会(股东会)决议;(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6、变更后的企业章程;(验原件,)
7、物业管理业绩证明(物业服务合同或补充协议、项目备案证明)。(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提交上述以A4纸复印装订成册,报市房管局一式三份,所有复印件需加盖物业企业印章。
(二) 办理企业名称等变更手续需提交的材料
1、《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变更资质申报表》一式三份(该表可从河南省物业服务企业综合监管平台在线打印)
2、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收原件,提交复印件)
3、变更后的营业执照;(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4、变更后的企业章程;(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5、物业管理业绩证明(物业服务合同或补充协议、项目备案证明); (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6、需提供的其他要件。
提交上述以A4纸复印装订成册,报市房管局一式三份,所有复印件需加盖物业企业印章。
二、申报程序
1、企业按照上述要求,持上述材料和有关证件原件到市房管局物业管理科申请并确定是否受理;
2、受理审核、审批;(10个工作日)
3、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