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
发布日期:2017-07-04
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我中心负责制定物业管理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培育和规范物业管理市场;监督管理全市物业管理活动;管理全市物业服务企业经营资质;指导各区物业管理工作;负责指导行业协会工作。
事项名称:物业服务企业资质
物业服务企业是指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国家对物业服务企业实行资质管理制度。从事物业管理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设定依据:
(一)办理材料、申请条件
1、申请报告;
2、《安阳市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申报表》(3份);
3、营业执照(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4、验资报告(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
5、企业章程及有关企业管理的规章制度;
6、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的身份证明和任职文件,企业经济、技术、经营等负责人的任职文件;
7、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5人以上)、物业从业人员岗位证书(5人以上)和劳动聘用合同;
8、固定办公经营场所证明;
9、房地产管理部门认为需要出示的其他文件。
(二)办理流程
1、申请人持办理要件到市民之家二楼房产窗口办理;
2、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行审批并报省住建厅备案核发资质证书。
(三)办理时间
15个工作日(材料齐全,报省厅备案时间除外)
办理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联系电话:5117216
办理地点:市民之家二楼房产窗口